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日期:2011-07-03 17:54
况有知情权、监督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行为;   (七)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八)请求停止违反共同利益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二)遵守业主公约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   (三)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四)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管理服务活动;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维修基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业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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