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07 14:09
住宅户数超过4户时,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该层总户数的1/2;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必须为乙级防火门;

(二)水、电管道井的检查门不应开向楼梯间;当直接开向前室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三)电气井、管道井直接设置在前室时,每层楼板处必须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分隔。

六、高层建筑的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确有困难时,以下建筑可设置剪刀楼梯:

(一)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

(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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