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7 14:21


8.本表费用计算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为70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计算如下:500万元1.35%

=6.75万元,(1000-500)万元1.25%=6.25万元, (3000-1000)万元1.00%=20.00万元, (5000-3000)万元0.75%=15.00万元, (7000- 5000)万元0.50%=10.00万元,合计=6.75+6.25+20+15+10=5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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