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07-07 14:21
计算费用: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依据本规定第四条(三)款的内容进行计算。

(四)工程办理结算时,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专项费用按相应合格标准增加20%;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者,专项费用按相应合格标准增加35%。工地标准化评定等级获得优良且又评定为市级建筑安全文明工地的,按相应高级别费用标准计取,不得重复计算。

第六条 工程招标时,招标文件中必须要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相关条款,并根据本规定计算原则和标准计算出专项费用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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