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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日期:
2011-08-09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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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
1、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提请其主管部门对其法人代表处记过处分。
2、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利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提请其主管部门对其法人代表处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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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或者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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