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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日期:
2011-08-11 09:30
2、危害后果轻微,且不涉及损害相邻权人利害关系的,减轻处罚;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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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单位出具质量不合格的测量报告及附图的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测绘单位出具质量不合格的测量报告及附图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补测或重测;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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