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7 10:38
市。其余省份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城市,有特殊情况的,至多推荐2个城市。
(三)请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审核推荐意见和推荐城市的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并电子版)报送部道路运输司。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2013年8月30日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部道路运输司。
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城市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二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
联 系 人: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 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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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