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7 10: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根据推广应用高强钢筋2013年工作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和高强钢筋应用比例;
(二)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