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7 10:47
筋应用情况;
(三)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二、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工作分省级检查和两部联合抽查。
(一)省级检查工作安排: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拟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检查范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城市、工程项目和钢筋生产企业;检查城市主要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