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2 10:03
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将质疑发送至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 “质疑区”,提出质疑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开始至 2013年4月6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 年4月22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