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3 11:26
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业绩要求:2008年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房屋建筑监理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3.3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按渝建发〔2011〕129号文执行),未取得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入渝备案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