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7 10:27
1
电子汽车衡
2
无基坑
3.4m×16m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电子汽车衡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保险(110%的货物一切险)、检验试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性能验收合格,设备整机设计寿命为20年,设备质保期为从设备投运验收合格并取得检定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