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8 09:28
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企业必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投标。
特别提示:对提供虚假资质、业绩而获得中标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