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日期:2013-04-09 10:07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2年7月2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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