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日期:2013-04-09 10:07
可机关可以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及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资质许可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资质许可机关在实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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