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04-09 10:34

渝建发〔2013〕4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关于公布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财政局,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2〕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决定将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项目(见附件)列入我市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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