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日期:2013-04-10 09:47
色生态城区、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云阳和巫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建设的推进情况,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
(四) 督查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组织方式
(一)自查阶段(201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严格对照本次督查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于2013年6月1日前将书面自查材料和《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含电子件)报至市城乡建委。
(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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