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日期:2013-04-10 09:47
阶段(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20日)
市城乡建委将根据自查工作质量情况抽取接受督查的区县,自查工作不到位以及在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节能工作存在不足的区县列为重点督促对象。督查过程中,发现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建筑节能工作职责不到位的,将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发现受检项目存在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将下发执法建议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准备书面自查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和《在建工程
5/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