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3-04-10 09:50
组织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落实本通知规定。
(五)施工单位应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以及本市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对保温隔热板材及其配套材料进行进场核查和复验,严格按照相关现行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采购和使用无产品标识的保温隔热板材;监理单位应对保温隔热板材进场复验以及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杜绝进场复验和产品标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保温隔热板材用于民用建筑节能工程。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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