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1 10:00
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09年12月至2013年3月之间)承担过造价在100万元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3.4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