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珍溪镇万灵村、珍溪镇杉树湾村、江北街道韩家村、新妙镇北门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11 10:00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1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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