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岛中心项目锅炉给水泵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12 10:49
月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
按照锅炉给水泵《招标技术文件》要求(详见附件)提供完整的全套设备;包括锅炉给水泵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保险、检验试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性能验收合格,质保期为性能验收合格次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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