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岛中心项目锅炉给水泵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12 10:49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5)2009年至今,投标人具有生产类似电动给水泵业绩(扬程≥1500m、正常流量≥545m3/h);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中应清楚表明扬程、流量的参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3年04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5月03日10时30分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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