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办法
日期:2013-04-13 07:47
重庆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庆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的管理,规范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保障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质量,促进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是指承担城市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提供园林景观技术咨询和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含境外、市外设计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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