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办法
日期:2013-04-13 07:47
划设计资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工程堪察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机构中专职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第十五条 市外(含境外)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在渝设立分支机构的、以及已取得《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或《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暂定)》的单位需要变更等级,均应按照本办法申请《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第十六条 申报园林景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资质申请表》),并报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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