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7 09:45
标范围:电脑:共54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内容;
电视机:共270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其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 年度年审合格;注册资金:30万元及以上);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须出具厂家授权证书;
3.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
3.3 2008年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公共工程项目,单个工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