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项目风冷模块机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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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制造商投标:
A、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合,且具有10年及以上制造经验;注册资金≥3000万元;
B、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C、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D、国家权威空调产品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报告;
E、近3年(2010年3月31日至今)完成过1个及以上≥100万元的供货业绩。
3.1.2代理商投标:
A、具有供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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