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黄金坡水厂(一期)工程净水厂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4-17 10:27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自2008年以来有2个及以上场平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书),且近期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关于实行市外建筑相关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渝建发〔2011〕136号)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 4 月 17 日(北京时间)
4.2该工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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