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8 11:44
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需在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组织机构;
3.3、投标人在国内有2及个以上类似工程应用案例,且已运行三年以上。
3.4、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川渝两地必须具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