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外围赛架子工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3-08-09 15:31
高级架子工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竞赛内容。竞赛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按100分制,合并计算成绩,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竞赛大纲见附件1。
  四、竞赛安排
  (一)本次竞赛分为区县初赛和全市决赛两个阶段。
  (二)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于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初赛或选拔赛,并将参加全市决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报送市建设岗培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本地建筑企业、外地在渝施工企业和有条件的建设类职业院校均可选派人员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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