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外围赛架子工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3-08-09 15:31
工或中级工证书的,在原等级上晋升一级技能等级。
  (二)单位奖励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初赛的组织和决赛的组队参赛情况,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特别贡献奖:根据各单位在本次技能竞赛中作出的实际贡献情况,评选出特别贡献奖。
  (三)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可对获奖选手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技能竞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架子工技能竞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决赛。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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