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9 10:00
.1至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入渝企业,必须持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月 19 日至2013年4月 25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由拟投入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携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