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19 10:52
具的唯一的合法授权书(提供原件);
(3)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体系;(注:分包六不含此项要求)
(4)设备制造厂应具有较丰富设计、制造该类设备的经验。提供开标日近三年内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业绩资料表及用户联系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3年4月 19日起至2013年 5月13日 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