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2 10:31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200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个(按竣工时间为准)。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登记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2013年4月22日起,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