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6 10:04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0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今实施过单项合同总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1个(含)及以上。
3.3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5日内提供诚信保证金2300万(其中40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400万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竣工验收合格1个月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