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26 10:45
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㈣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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