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6 11:22
1)、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签字并盖章)。
3)、企业注册资金≥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外币兑换为人民币)];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所生产设备可在本项目建设地使用
5)投标方还应具有能源管理项目成功运行的应用业绩2个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