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27 1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助资金及彭水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水县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彭水县城城区。
2.3 建设规模:彭水县城内铺设排水管网5.8公里,管径400,材质为波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