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重庆市第一次监理员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3-04-27 16:48
提供资料审核者将不再予以受理。
(八)岗位证书办理:考试合格人员经公示后,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公布。对监理企业报考合格人员将及时制发重庆市监理员证书。对社会报考合格人员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格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由所聘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办理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九)本次监理员考试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的规定执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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