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院审判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5-02 11:51
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一并收取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10 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保密要求
6.1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法院工作秘密。
6.2如发生国家秘密和法院工作秘密泄露,投标人应立即向招标人报告,并积极协助招标人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
6.3设计完毕后,应主动将所有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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