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02 11:51
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退还招标人。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招标人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投标人的责任,拒付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黔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qjdtc.com)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育才路338号
联 系 人:杨碧成、张绍学
电 话:027-7925299I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