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08 11:05
予以调整,其程序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办理。
九、在第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经营性公路投资的合理回报率可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基础上通过适当上浮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上浮幅度在特许经营协议中确定。
十、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建设收费公路,应当符合下列技术等级和规模:
(一)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而修建的以及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
(三)独立桥梁、隧道,长度1000米以上。
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