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工程建设标准定额重要工作业绩和成果(2003-2012)》的通知
日期:2013-05-08 11:10
料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应包括:推荐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定额重要工作业绩和成果推荐表》(见附件2)、工作业绩或成果文件、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等。
  (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重要工作业绩和成果推荐表》将作为汇编的主要内容,应由被推荐单位填写,阐述业绩或成果的主要内容、总体思路、创新点或创新成果、总体技术水平、效果以及推广应用情况等(阐述不应超过3000字,并采用宋体4号字体,单倍行距,A4纸打印装订),由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或标委会出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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