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0 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翠屏经济适用房工程监理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2]56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翠屏村。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用地17534O,总建筑面积71198.37O,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897.77O,商业建筑面积846.24O,车库建筑面积11140.2O。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