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3 10:04
2.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以投标人接到招标人签署的开工令之日算起。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挡墙工程、路灯工程、市政管网和绿化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近四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