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大道南段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3-05-13 10:04
居民身份证和本公告第4.1条(3)款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及《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雷老师
电 话:1399628984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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