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吨/年改性PVC项目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3-05-13 12:05
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分包二:混炼机组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产品至少有一个本类投标产品成功运行一年以上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采购合同或用户使用运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选择上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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