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4 1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2】1125号文和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1]24号文、璧发改项目[2012]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人民法院,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市配套资金和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D22-02/01;
2.2工程规模:璧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包括地上、地下建(构)筑、建筑外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