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6 1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县庆隆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便民服务大厅和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发改委【2012】294、2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梁县庆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县财政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总建筑占地面积9103.33平方米(占地面积含文化广场,但此次建设不含文化广场),房屋建筑面积2670.62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铜梁县庆隆镇12、13、14社
2.3 招标范围:铜梁县庆隆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便民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