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17 09:43
人的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投标人近三年(2010、2011、2012)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0、2011、2012)年每年流动资金大于25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